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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3/22/162-2582696.htm

「我沒涉黃,視頻(影片)和照片都是拍的我自己。」面對警方的調查,重慶墊江縣30多歲的網咖老闆石某語出驚人,因為在長達八年的時間裡,他多次對前妻未 成年的妹妹實施姦淫,並用手機拍下影片和圖片加密上傳至自己的電子信箱。墊江縣法院昨(21)日宣判,石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,剝奪政治權利 1年。

2009年底,墊江縣警方發現網咖老板石某為某色情論壇的註冊會員,並在其QQ信箱中發現了數十段性愛影片和多張照片,其拍攝時間為 2001年至2008年。「警察同志,我沒涉黃,視頻和照片拍的都是我自己。」面對警方的調查,石某解釋,他稱自己沒做違法的事,拍下的完全是自己的生活 經歷。然而,影片中的女孩看起來尚未成年,警方立刻展開偵查。

據偵查機關調查,影片中的女孩小麗(化名)是其前妻的妹妹,2008年才滿14歲。據了解,小麗的母親有三個女兒,小麗最小,石某曾先後與小麗的 兩個姐姐結婚。與小麗的二姐離異後,石某與小麗的母親在墊江縣合夥開了一間網咖,小麗時常到網咖玩,並經常乘坐石某的摩托車回家。2001年夏天,石某到 小麗家幫忙建新房,夜晚留宿時與年僅7歲的小麗同睡一床。平時酷愛瀏覽色情網站的石某心生邪念,將小麗姦淫。此後,從2001年至2008年,石某在八年 時間裡多次在網咖、山坡地等處對小麗實施姦淫。

庭審中,石某辨稱,在長時間的相處中,小麗已經愛上了自己,並沒有被強迫,將影片和照片上傳至網路,也經過了小麗的同意,因此他並不知道自己是犯 罪。據了解,警方從石某電子信箱查獲的其它影片中,還發現石某與小麗的母親也存在性愛關係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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