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林政誠雖否認與孫仲瑜私下和解、賠償,但本報日前卻直擊他現身馬在勤律師法律事務所洽公。(專案組攝) |
專案組、記者黃敦硯/台北報導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0/new/mar/4/today-show2.htm 孫
仲瑜與吳育昇爆出「開房事件」後聲名大噪,她的「名氣」也被拿來消費,去年遭「減肥名醫」林政誠公開指稱接受他針灸減重治療,並被秀出病歷資料;更爆出有
68名警員,透過刑案資訊系統查詢她個資。據傳,孫仲瑜對此已委託馬在勤律師提出求償,馬日前表示確實接受委託「協商」相關事宜,但因有保密條款,不方便
多說。 傳和解並簽保密條款 林政誠去年因公開指稱孫仲瑜接受他針灸減重治療,還秀出她病歷資料,違反醫師法第23條侵犯病人隱私,被衛生局開罰20萬元,後來又傳孫仲瑜提出求償,日前林、孫雙方已達成和解,林賠償孫50萬元,並簽下保密條款,若透露需再賠償3百萬元。 對此,律師馬在勤受訪表示,他確實接受孫仲瑜委託,與林政誠醫師「協商」相關事宜,至於協商內容是否涉及50萬元和解金,以及雙方最後有無達成和解,「因大家都有簽保密條款,我不方便回答這個問題。」 林曾現身馬在勤事務所 記者也針對此事向林政誠求證,但林始終否認,只說自已「真的很衰」,其他則不願多談。不過,早在1月20日,本報就已直擊林政誠現身馬在勤法律事務所洽公,昨記者也當面求證孫仲瑜,但她對是否有和解金一事,始終不願作出回應。 孫欲向洩個資單位求償 另外,孫仲瑜有意向相關單位洩漏其個人資料的行為求償,馬在勤指出,當時孫曾一度打算提告,曾就此詢問他個人意見,他認為有些單位任意查詢孫的個資,當然有違法事實,孫仲瑜也有立場可以提告。 不過他建議孫仲瑜要提告前應三思,仔細思考提告的目的為何,假如只是單純想要向洩密者求償,會不會反而又成為新聞焦點;若是想藉此捍衛自身權益,建立維護個人隱私的規範,則另當別論。馬在勤說,孫仲瑜後來並未再向他提及此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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