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姍妮 盛欽雲

盛竹如獨子盛欽雲偷吃洋妞鬧離 豔媳史姍妮嗆盛竹如「我比藍色蜘蛛網更賣」

 

子偷吃洋妞鬧離 豔媳嗆盛竹如「我比藍色蜘蛛網更賣」

外型亮麗的史姍妮去年剛結束與盛竹如之子盛欽雲長達9年的婚姻。

資深前主播盛竹如的獨子盛欽雲,10年前瞞著父母與長相冶豔的女子史姍妮結婚,婚後7年史女以丈夫與洋妞外遇生子等理由,訴請離婚並要求分產。台北地院判准離婚確定後,台灣高等法院本周二判男方須給女方500萬元。訴訟期間史女一度心碎上網嗆盛竹如:「藍色蜘蛛網,我的劇本(遭遇)應該最賣吧!」

資深前主播盛竹如對於兒子結婚一事完全不知情。

 

史姍妮

身材傲人、外型亮麗的史姍妮(41歲),在知名部落格無名小站的網路相簿,放了許多自拍性感照片、影片,擁有許多粉絲,人氣頗高,曾是該網站新人氣女王。而加拿大大學畢業的盛欽雲(36歲)長相帥氣,父親是家喻戶曉的前主播盛竹如,盛竹如後來轉型替類戲劇《台灣變色龍》、《藍色蜘蛛網》等節目擔任引言人,盛竹如與他的口頭禪「讓我們繼續看下去」,也是台灣綜藝節目競相模仿的題材。

 

盛竹如(左二)與妻子王瑾瑜(左一)育有1子1女。右為少年時的盛欽雲。

盛不知道兒子已婚

史姍妮指稱,她與盛欽雲2003年公證結婚,在美商公司上班的丈夫,婚後長年派駐港澳、上海等地,她則獨自留在台灣娘家,當時盛竹如夫妻只知兩人交往,不知結婚之事,她曾問丈夫為何要瞞著公婆,丈夫說:「時機成熟我自然會講。」

豈料一晃眼7年過去,盛家人始終不知兩人關係,期間兩人聚少離多,2010年初史女找醫師打排卵針想懷孕,並買機票準備飛到澳門找丈夫,豈料丈夫推稱沒時間,史女因此起疑。

在澳門通姦不起訴

史姍妮表示,同年5月,丈夫的朋友「阿凱」告訴她,丈夫與一名25歲羅馬尼亞籍按摩女郎同居,且女方已懷孕。她多次打電話質問丈夫並錄音,他吞吞吐吐說:「不能讓我爸知道,會被罵死。」她則堅持不讓洋妞比她早生小孩,丈夫回稱:「羅馬尼亞那一個,我願意,她不願意,我能逼她嗎?我能逼她拿(墮胎)嗎?」

事後史女憤而控告丈夫通姦,還訴請離婚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。通姦部分,因檢方認為事發地點在澳門,但澳門法律不處罰通姦,因此對盛男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
離婚案部分,史女指控丈夫長年不在台灣,夫妻1年做愛不超過2次,丈夫還曾因她頭髮掉地上,沒準備拖鞋、茶水就狂罵她,連她到超商買東西超過7分鐘都會被罵,丈夫還規定她出門跟朋友聚會不能超過2小時。

台北地院審理時,盛欽雲從未出庭,但他的死黨「阿凱」證稱,盛欽雲曾親口說羅馬尼亞女子懷了他的小孩,還安排他與該女通話聊天。盛欽雲律師則辯稱,這些是男人間吹噓風花雪月的玩笑話,根本沒有洋妞存在。法官認為雖無法證明盛男外遇,但夫妻長期疏離,婚姻基礎薄弱,前年底判准離婚,並判盛男付1238萬元剩餘財產給史女。

盛稱沒錢勸媳簽字

一審判決後,史女到民視找盛竹如告知此事,他才得知兒子早已結婚。史女說,盛竹如當時為兒子向她道歉,表示會盡量補償她,但第二次見面卻改稱:「兒子叫我不要管。」還說:「我們有緣無分,我家沒什麼錢,妳簽字離婚就算了吧。」

判離婚給女500萬

另一方面,盛欽雲原不服一審判決上訴,後來又撤回離婚案的上訴,離婚部分因此確定,僅剩餘財產部分繼續審理。高院開庭時,盛竹如曾出庭證稱,兒子名下數千萬元的澳門房屋,是他和妻子送的,不應列入兒子婚後財產,但法官不採信,重新計算兩人婚後財產後,本周二判盛欽雲須給付500萬元給史女。該部分仍可上訴。

訴訟期間史女曾在朋友部落格留言,她心碎寫下:「再給我一個7年我還會選擇盛欽雲嗎?我想我不會了,盛竹如先生,你可以幫你兒子回答,我要等什麼呢?藍色蜘蛛網,我的劇本(遭遇)應該最賣吧……」

記者昨致電盛竹如,他說:「我根本不知道他(兒子)結婚。」隨即表示不清楚兒女私事不願多說。史女前天在電話中對記者訴說離婚過程,原本答應接受面訪,昨又反悔說:「擔心盛家人不高興。」不願露面。昨聯繫不上盛欽雲,不知回應。

史姍妮曾上網留言自嘲自己的婚姻像電視劇《藍色蜘蛛網》劇情。

 

史姍妮小檔案

年齡:41歲
身高:163公分
體重:48公斤
學歷:滬江高中畢業
職業:婚前曾在貨運業工作,婚後無業至今
興趣:看電視、看網路回應、塗指甲油
特殊事蹟:知名部落格無名小站新人氣女王
註:盛欽雲與史姍妮2003年結婚,2012年法院判准離婚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
盛欽雲小檔案

年齡:36歲
家庭:父親為知名前主播盛竹如,是家中長子,有一個妹妹
學歷:加拿大大學畢業
職業:曾任職美商欣榮物流公司,長期派駐澳門、上海等地,已離職。目前工作不詳
特殊事蹟:參與電影《一顆紅豆》演出,飾演男主角秦漢的兒子
史姍妮曾上網留言自嘲自己的婚姻像電視劇《藍色蜘蛛網》劇情。翻攝網路

盛竹如兒子婚姻生波始末

2003/09/16 盛欽雲與史姍妮公證結婚,但未告知父親盛竹如。
2010/05/09 史女從盛欽雲友人處得知丈夫在澳門與洋妞交往,女方已懷孕。
2010/10 史女控告丈夫通姦,另訴請離婚及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。
2011/01/27 因通姦罪證不足,盛欽雲獲台北地檢署不起訴。
2011/11/11 台北地院判准兩人離婚,且盛欽雲須給付史女1238萬元剩餘財產。
2011/12 史女告訴盛竹如判決結果,盛竹如才知兒子已結婚。
2012/11 盛欽雲上訴,高院開庭,盛撤回離婚部分的上訴。
2013/03/05 高院判盛欽雲須給付史女500萬元。
資料來源:判決書、史姍妮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30308

 

影片: 盛竹如獨子盛欽雲偷吃洋妞鬧離 豔媳史姍妮嗆盛竹如「我比藍色蜘蛛網更賣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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