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誠品之狼」又被逮!曾在大台北地區書店及大賣場偷拍女子裙底,10度被逮的「誠品之狼」電腦工程師張家榮,前晚又在板橋市中山 路家飾店,連拍女子8張裙底照被捕,張嫌被捕後供稱「已經上癮」,警方強烈建議法院應予嫌犯強制治療。
警方說,前晚9點,1名年約30歲、 穿著窄裙身材曼妙的長髮粉領族,在板橋市中山路生活工場家飾店血拼,驚覺一名男子「蹲在她身後」用手機偷拍她裙底,大叫「色狼」,嫌犯匆匆奔出店外。
警 方說,埔墘派出所就在附近,值班警員朱志平獲報後立刻奔出截住張嫌,在他手機內發現12張裙底照片,除被害人被拍8張,還另有4張不明女子裙底照,張嫌趴 地求饒,哀求警方放他一馬,被帶回派出所偵訊。
偷拍成癮 警要求強制治療 警方調閱前科資料,才發現今年已經40歲的張嫌,9年來10度偷拍被逮,至今仍有9件案件在法院審理或由檢察官調查中,被媒體稱為「誠品之狼」,警方還曾 在他住處電腦硬碟內,發現1萬5000張裙底照片。
警方說,張嫌電腦內的照片雖多,卻找不到被害人,因此法院都只判拘役且易科罰金,他因而 未曾入監服刑。
北縣刑大偵六隊分隊長黃明福說,3年前就在永和竹林路某書局親手逮過張嫌,張嫌還拿出100萬元與對方和解,沒想到3年後又 犯案,法院應將他強制送醫治療。
自由時報 / 2010/05/20 〔記者黃立翔/台北報導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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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康仁俊/台北報導
NOWnews
被稱為「誠品之狼」的張家榮日前第10度因為偷拍女子裙下風光而被逮捕,被偷拍並高喊抓變態的受害者林小姐回想起當時的遭遇,直說當時還好是在公
共場所,而且遇到好心的路人幫忙,才能將張嫌逮捕;對於張家榮前9次犯案被捕卻都僅判易科罰金,林小姐批評法律刑責太輕,才會讓他不斷犯案,林小姐說,她
現在晚上出門都會擔心,「我要去買防狼噴霧劑」。
偷拍慣犯張家榮連續10年犯案,警方總計有逾萬名女性受害,不過張家榮卻僅被逮捕過10次,而偷拍因僅涉及妨害秘密罪而非重罪,而且法官普遍認為
「罪行不嚴重」,因此都沒有被收押或判刑入獄,每次都以易科罰金結案。
對於勇敢揪出偷拍狼,林小姐說,當時她正在商場二樓購物,「直覺有人貼的很近」,所以突然轉身,沒想到卻發現張嫌正在偷拍,「他(張)自己也嚇
到,轉頭就跑,我就追他」。
林小姐說,當時因為自己是在公共場合,所以沒有顧慮很多,第一個反應,「就是想要追到偷拍狼,不要讓他再犯案」,她心有餘悸的說,當時張嫌直接往
一樓衝,她於是大喊「有變態、抓住他」,並追著張嫌跑,幸好一樓店員見狀也跟著大喊,在熱心的路人協助下總算抓住張嫌。
林小姐說,她現在晚上出門在外都會擔心後面是不是有人接近,更擔憂會被偷拍者報復;她強調,其實被偷拍都會讓當事人心裡產生陰影,「易科罰金的刑
罰太輕,法律上面應該要糾正,不要讓這些變態不斷逍遙法外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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