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某工業大學副教授、53歲的馬堯海因涉嫌組織換妻活動一案,今天(7日)上午9點在南京秦淮區法院開庭受審,檢方指控,這個換妻活動共有22名男女多 次參與,涉及「聚眾淫亂罪」,今天法院不公開審理此案,理由是案情涉及當事人的隱私,預計庭審將為期兩天。

據大陸媒體指出,這是近十年來「聚眾淫亂罪」的罪名首次出現在公開報導中,而且是涉案人數最多的一次,檢方指控,馬堯海在網路上化名「陽火旺」、 「陽光旅行」,與網名叫「寶寶」、「天狼」等共22人,在2007年夏天到2009年8月間,透過網路認識後,分別結夥先後在多處地點「聚集多人進行淫亂 活動」。

馬堯海對於被檢方列為第一被告,並稱為「聚眾淫亂的組織者」,他表示不認同,而且對媒體表示,「我沒有想到這是犯罪,直到被警察抓住,我才第一次 聽說聚眾淫亂罪這個罪名」,他表示原已為這是夫婦自己的事,「自己的身體、自己支配,沒有任何人強迫別人。」

和馬堯海一起被起訴的22人裡,年紀最小的是1983年出生、27歲的女性「寶寶」,年紀最大的就是53歲的馬堯海,「70後」的有10人;有大 學和研究生學歷的有3人;男有14人,女有8人。

根據中國大陸的《刑法》第301條規定,「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,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」馬堯海表示不會 認罪,這只是他和同好的生活方式,並沒有強迫、更沒有組織,他認為「參加我們這個活動比搞第三者要高尚,因為我們這個活動很真實,參加活動的夫妻之間沒有 什麼好隱瞞的,很多男人都是為了讓自己的老婆快樂才參加這個活動的。」

馬堯海的辯護律師姚永安指出,刑法301條的聚眾淫亂罪,是指召集他人胡亂進行的猥褻性交行為,而馬堯海從事的活動,是在雙方自願下、一男一女單 獨進行,「沒有胡亂性交」,而且進行了兩年多,也沒有影響社會秩序。

在受審日之前的4月6日,馬堯海大方地在大學宿舍裡,面對多家媒體侃侃而談,他坦然說出共參加18次換妻活動,先後有過兩次失敗的婚姻,尤其第二 次離婚後留給自己大筆債務,更表示這段經歷給自己帶來「深深的傷疤和人性的扭曲」。

馬堯海分析,自己的家庭和親人屢遭厄運,是他愛上換妻的原因之一。馬堯海的二哥、姊姊先後因精神疾病自殺,最疼愛的外甥女也因精神異常跳了錢塘 江。馬堯海坦承,最初逛夫妻交友網站、後來開設換妻俱樂部QQ群,「是為了分散自己的痛苦」,而「同好」提議在馬家進行換妻活動,是因為同好們認為,馬母 嚴重耳聾又痴呆,「不會影響他們的活動」。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4/07/91-2588779.htm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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