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行的「家庭照顧假」適用於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,勞委會研擬放寬適用到所有事業,不限於僱用人數,相關修法最快明年通過,將有八十餘萬勞工可受惠。
最快明年通過 80多萬勞工可受惠
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表示,家庭照顧假從九十一年實施,原適用三十人以上的事業單位,九十七年放寬到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。根據勞委會去年調查,有提供「家庭照顧假」者佔卅六.六%,平均提供日數為七日;至於沒有提供的事業單位,多半是員工沒有需求。
列為事假全年共7天 不影響全勤
孫碧霞指出,家庭照顧假本來是事假的一種,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共計七天,雇主可不給薪,但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、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,違反者可處一萬元以上、十萬以下罰鍰。
孫碧霞說,有鑑於近年腸病毒、H1N1等傳染病蔓延,勞委會認為,受僱於未滿五人事業的勞工也需要家庭照顧假,使得勞工在工作與家庭間取得平衡。加上請假日數並未增加,不致造成雇主的負擔,因此勞委會計畫提出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修正案,最快明年修法後就能實施。
勞團︰請特休較有利 用到機會不大
台 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,家庭照顧假本來就不該有門檻限制,不能因為是五人以下事業單位的勞工就不能享有相關權益。目前家庭照顧假是併入事假計算,可 能有勞工擔心事假沒有薪水,因此如有家人必須要照顧時,還是請特休假,實際用到的機會不多,但他仍認為家庭照顧假有宣示重視勞工權益的意義。
此外,有立委認為性工作合法化後,有助降低失業率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認為,以台灣的國情來說,性工作者恐不願意曝光,因此無法反映在失業率數字上。
不過,性工作者可以組成工會,勞委會將保障他們的勞動權益。由於內政部規劃性工作者沒有雇主,因此如果成立工會,將是屬於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的職業工會,所以不會有失業給付問題,因為就業保險法僅適用受僱者。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0/new/oct/19/today-life7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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