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科大洪姓碩士生追求大他十一歲的台大方姓女博士生被拒,涉嫌傳恐嚇簡訊嗆聲「殺光全家人」、闖入教會教室內對她暴力相向,還拿榔頭敲擊阻止他施暴的鄭姓男老師頭部受傷,台北地檢署昨天依恐嚇及傷害罪嫌起訴他。

台科大學務長欒斌表示,校方對洪姓碩士生行為很遺憾,校方已多次輔導洪,除提供心理諮商,教官幾乎每天打電話關心洪的狀況,並在校內加強宣導性別平等及兩性相處的正確觀念。學生如被判刑確定,依校規最嚴重可記大過或退學,但需由學生事務會議討論後才裁決。

方姓女博士生遭遇「恐怖追求者」後幾乎崩潰,出庭時嚇得哭泣說「希望這個人永遠不會再出現我的生活中。」鄭姓男老師則希望檢方別讓洪知道他住家及身分資料。

方女(卅五歲)在基督教真理堂教會擔任輔導國中生課業的志工,她認識洪姓碩士生後,介紹洪到真理堂當教友,洪從此對她展開追求,還寫情書表達愛慕,不料洪遭拒絕後卻由愛生恨。

今年四月四日中午,洪傳簡訊給方女說「賤貨,我恨死妳了,今天這筆帳我一定會討回來。」傍晚再傳簡訊恫嚇「我恨妳,我一定會殺光妳所有家人,剩下你一個人,讓妳體會承受屈辱,妳去死吧,我一個都不會放過,連妳未來老公、小孩都得死。」

五月十八日晚間六時,洪又到真理堂送方女禮物、花及信件,離去後又折返要索還信件遭拒,洪就用右手掐住方女頸部推到牆上強行取回信,黃姓學生見狀制止也被他打傷,方女上前勸阻時又被他用手刀劈中右肩及頭部成傷,洪最後在鄭姓男老師勸阻下離開。

方女驗傷後向警方報案,洪卻在五月廿五日晚上七時再度闖進真理堂,質問鄭及方女要如何償還當天毆打他的債,並從背包拿出預藏的榔頭敲傷鄭的頭部,嗆聲「你打我四下,我還你四下。」

警方傳訊洪姓碩士生後,六月十八日晚上他再傳簡訊給方女說「人不犯我、我不犯人,會因妳再引發新的四件事…。」洪供稱是因一時氣忿才發簡訊,傷害部分,他供稱是互毆。

【2010/07/27 聯合報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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