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臨時會昨天通過《公務人員退休法》、《公務人員撫卹法》及《公務人員任用法》等三法。衝擊最大的是公務員退休年限延長為八五制,近 三十萬的公務員中,將有十九萬八千人受到影響;未來任職滿二十五年申請自願退休,須年滿六十歲以上,或是任職年資超過三十年以上申請自願退休,年滿五十五 歲者,才可以自退休日起請領全額月退休金,但任職不滿二十五年以上,卻已符合退休年齡者,即不受八五制影響。
昨天通過還包括十八%改革方案,所得替代率最後拍板為七十五%到九十五%。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表示,現制十八%,主管因為加上主管加 給,導致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額度,主管扣減額度比非主管少,有 「肥大官瘦小吏」的情形,修正後,不分主管或非主管職,都用同一公式。
呂明泰舉例,以十一職等年功俸五級,服務三十年的主管為例,改革退休前退休所得每月九萬二千多元,現行制度則沒扣到半毛錢,五職等年功俸 十級的職員,每月退休所得六萬一千多元,現行卻要扣到七千五百三十八元,官做越大,卻扣越少,相當不公平。
新制實施後,五職等的小職員,每月只要扣四千二百六十九元,比現行少扣六千九百四十五元;十一職等主管則從原來半毛錢都不用扣,變成要扣 六千零一十四元。
呂明泰強調,十八%改革之後,影響人數約為五萬二千人,每年可以為國庫省下二十億元,比現行制度多省了一億元。
此外,昨天還通過「反肥貓條款」,擴大限制「肥貓」領雙薪的範圍,只要擔任政府捐助(贈)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二十%以上的財團法 人、行政法人、公法人,或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、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二十%以上的事業職務,依法停領月退休金。
另外,修正案也通過「防嫩妻條款」,增列遺孀領月撫慰金要件,限定公務員退休時已經和配偶有二年以上婚姻關係、請領時配偶又年滿五十五歲 或無法自謀生活者才能申請。退輔基金法定提撥率,則由現行八%到十二%,調高為十二%到十五%。
現行的「五五專案」優退方案,讓任職滿二十五年以上且年 滿五十五歲辦理退休的公務人員,能一次多領五個基數的一次退休金,修法後將於民國一○一年一月一日落日。改革方案將於民國一百年元月一日上路。
- 2010-07-14 中國時報
- 【曾薏蘋/台北報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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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想領全額月退休金的公務員,最快要到五十五歲才能退休了!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「公務人員退 休法修正案」,月退休金制度由現行「七五制」延長為「八五制」,銓敘部評估實際影響約十萬人。加發五個基數退休金的「五五專案」將取消,外界憂心會引發公 務員退休潮,但考試院認為不致受影響。
明年上路十年緩衝期
另 備受爭議、原只有行政命令依據的十八%優惠存款,改獲法制化明文保障,相關改革約影響五萬兩千人。
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,這次修法後可為國家 節省四十六億元公帑,但這只是個開始,相信未來教育及其他人員也會比照,估計總金額可達一百億元。
「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」曾五度送請立法 院審議,歷經十年才在昨完成三讀。上述新制將於明年一月一日上路,有十年緩衝期,現行退休年資最高採計三十五年的上限可再延長,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將介 於七十五%至九十五%之間。
立法院昨天也三讀通過「公務人員撫卹法修正案」、「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案」。其中撫卹法將因公撫卹態樣由目前四 種增為六種,調整加給一次撫卹金與支領年撫卹金的分級,其中特別將「過勞死」列入因公死亡項目之一,只要服務機關舉證,除依規定給卹外,加給十%一次撫卹 金,同時任職年資十年以下在職亡故的公務員遺族,將可加發一次撫卹金。
所謂「八五制」是指年齡加年資的總數必須滿八十五,才可請領全額月退 休金。如任職滿二十五年者,須年滿六十歲以上;年資三十年則至少須年滿五十五歲;但若已年滿六十歲,只要年資超過十五年,仍可請領全額月退休金。若未達起 支年齡即請領月退休金,就無法領取全額,每提前一年減發四%,最多得提前五年、減發廿%。
不過,未來「八五制」僅限適用一般公務人員,工作 性質特殊的警察、消防、海巡等人員,仍依現行「七○制」辦理,也就是只要任職滿十五年、年滿五十五歲即可請領月退。
對於新制上路前,符合舊 制「任職滿二十五年且年滿五十歲」(七五制)請領月退條件者,仍適用舊制保障;其餘給予十年緩衝期,只要五十歲以上,年資加年齡合計達七十五(民國一○一 年「七十六」、民國一○二年「七十七」…以此類推),仍可請領月退休金。
年齡加年資須滿 八十五
另十八%優惠存款修法除法制化外,也調整民國九十五年考試院以行政命令所做的十八%改革方案「肥高官、瘦小吏」的現 象,改為「高官多扣、小吏少扣」;依銓敘部評估,受影響人數約五萬兩千人,以十一職等以上人員受衝擊較大。
現行公務人員每月應提撥退撫基金 的費率八%至十二%,修法後調整為十二%至十五%;現行撥繳滿三十五年即免再撥繳的規定,則延長為四十年。
這次修法還就領取月退人員死亡 時,改發遺族月撫慰金的規定,增訂「防嫩妻條款」,凡是公務員申請退休當時,與配偶的夫妻關係必須維持二年以上、未再婚,且必須年滿五十五歲者才可支領, 否則只能領一次撫慰金。
同時,現行「五五專案」規定五十五歲自願退休可以一次加發五個基數的一次退休金規定,修法後加入「過渡期」,明定於 民國一○一年落日,以減輕政府人事費用壓力。
- 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0/new/jul/14/today-t2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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