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F4成員蕭雅軒(本名:林有綝)近來淪為網路視訊女郎!本報接獲讀者爆料,指蕭女近來在網路上大膽露半球,還疑 似露點賣色,畫面中她對鏡頭晃奶搖臀露股溝,動作挑逗。她未否認從事「視訊女郎」,卻又無奈泣訴:「我不想當藝人了,沒有意義,這可以工作,又有表演地 方,畢竟我還是得生活啊。」

第一代「女F4」 2005年以豪乳闖蕩演藝圈,全盛時期月賺超過200萬元,後團員Amy退出,2007年由蕭雅軒以34D奶頂替,但明顯退燒,個人月收入僅4萬元。她人 未紅是非卻很多,先遭男室友偷拍出浴裸照,又捲入人妖Pub表演財務糾紛,被質疑炒新聞,之後就從演藝圈蒸發。
讀者K先生指出蕭雅軒今年4月起從事視訊女郎,每天固定上線7小時,保障底薪2萬元,獎金另計,和網友視訊聊天1小時賺120元,若1對1聊 天,1小時360元,並可獲得可換錢的虛擬禮物。估算下來,她每月約可賺4至5萬元不等。

 

讀者還提供照片與影片佐證,蕭雅軒爆乳現身,僅穿遮住2點背心,下半身穿 熱褲,在影片中跳豔舞、撫摸身體、隱約露乳暈,甚至拉下褲子秀半臀。據悉,她還大方獻出洗澡秀,尺度大膽。她說:「網路世界本來就是這樣,我有貼激凸胸 貼,且網站有規定18禁,我也堅持不露點。」
她不了解該網站是否合法,卻反控爆料者拗她的錢,她哭說:「我不用生活嗎?我幫公司賺了17萬元,卻只拿到2萬9572元。」為此,K先生怒說: 「我沒欠她錢,錢是廠商給,不是我給。」他公開她4月工作點數,4月賺進16萬5137點,她可賺2成,約3萬3027元,扣1成稅,就是2萬9千多元。
至於網路視訊女郎是否違法?刑事局偵九隊隊長李西河表示,以3點不露、穿著清涼方式與不特定網友從事視訊,就法律上認定很難構成《刑法》妨害風化 罪。但警方取締網路犯罪,會依不同個案去蒐證偵辦,如果不裸露3點,但已達足以讓人有猥褻意圖,仍有違法之虞,甚至網路交談若涉及性暗示,都可能違反法 律。

她以「天使OL」為號召、視訊跳豔舞。

  翻攝畫面

翻攝畫面

 

負面新聞搶版面

2007/4 抽脂瘀青
蕭雅軒赴整形中心抽脂,造成臀、腿部瘀青,乍看像家暴
2007/5 室友偷拍
遭陳姓室友偷拍出浴,後陳男被判拘役50天
2007/6 愛撫人妖
她坦承跟仍有男性生殖器的泰國人妖交往,2人還有親親 及愛撫
2007/10 逼簽本票
捲入人妖Pub表演財務糾紛,遭3男挾持、強逼簽本票,3嫌犯遭起訴,主嫌被求刑8年
資料來源: 《蘋果》資料室

D奶蕭雅軒入行爭議多

姓名:蕭雅軒(本名:林有綝、英文名:Elva)
年齡:24歲(1986/2/4)
身 材:164公分/47公斤/34D、24、35
作品:偶像劇《轉角*遇到愛》反派配角
收入:擔任女F4時,平均月收入約4萬元,現轉當視 訊女郎,月收入近3萬元
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2582580/IssueID/201006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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