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橋一名李姓女子,日前到美甲店做水晶指甲,沒想到竟引發十指嚴重皮膚炎和疼痛,導致指頭紅腫,連水都碰不得,找上北縣消保官,要求
主持公道。
亞東醫院皮膚科主任蘇琳惠表示,美甲過程使用的溶劑多有刺激性,且如果美甲師修剪指甲周邊的表皮太過深入,造成細小傷口,就會
引起發炎反應。
蘇琳惠還說,美甲業者所使用的器具若不乾淨,也可能會造成細菌感染,所以最好自備修剪器具,也要注意自己
和美甲師的手部清潔。
她也提醒民眾,做家事時,常會接觸到污水或清潔劑,所以要保持手部乾燥或戴上手套,否則若有傷口,也可能會造成慢性
甲溝炎。
美甲課程講師柯俐安說,市面上有很多不同品牌的溶劑,且有人的皮膚較敏感,可能會有
過敏情形,甚至還有來源不明的中國黑心貨,如果做水晶指甲引發不舒服,就要趕快除下,先讓手指休息,並找醫師治療。一旦評估皮膚敏感,不適合做水晶指甲
或造型,也千萬不要勉強。
遭李小姐指控的美甲店謝姓業者則表示,李小姐在店裡做了3次指甲,最後一次是4月9日,但直到20日當天才反映
手指發炎,時間間隔太久,且質疑,李小姐3次都不是在店內卸除指甲,有必要釐清責任,並打算循法律途徑,捍衛商譽。
李小姐表示,她過去做
水晶指甲都沒有問題,但3月中第一次到店裡做指甲,幾天後就感覺不適;第二次美甲師雖幫她換藥劑,但卻推薦她做2500元的水晶指甲,3天後,就
立刻出現紅腫、發癢的情形,沒想到她向業者反映,對方又說服她花600元再做一次甲片,搞得她十指皮膚受損。
北縣主任消保官楊舜惠表示,
美甲溶劑因接觸人體皮膚,屬於衛生單位管轄,會將該案移交給北縣衛生局,待調查原因後,再邀集雙方協調;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長王淑芬說,會將店內使用的
美甲溶劑送交檢驗。
來源: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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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pr 23 Fri 2010 10:29
水晶美甲 / 十指紅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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