怠速 - 怠速三分鐘不熄火 最高罰六萬  

 影片: 車輛怠速三分鐘不熄火 今起開罰 

 


怠速三分鐘不熄火 今起最高罰六萬 

怠速三分鐘不熄火,今起正式開罰!環保署今天將出動一八三人前往全台學校、醫院、風景區、車站、大型購物中心和飯店等重點區域執法,凡是汽、機車停車怠速等候逾三分鐘,將開罰一千五百元至五千元,若不聽勸還可連續開罰最高六萬。 

三到五月的宣導期中,環保署共稽查勸導三萬四二四二輛違規汽機車,最常見情形是車內開冷氣等人、談事情、在車內睡覺。今天開始,各縣市環保局兩人一組,攜帶「紅外線熱象儀」稽查,只要車輛怠速等候、排氣尾管溫度被偵測到攝氏六十度以上高溫達三分鐘,就會被開罰。 

環保署空氣品質與噪音管制處長謝燕如表示,包括消防車、警用車、垃圾車、救護車、新聞SNG車等特殊車輛,以及「作業中有需要啟動引擎者」可不罰;幼童車、遊覽車及大客車可在乘客上車前十五分鐘啟動引擎。其餘車輛違規,皆按《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》開罰,機車一千五百元、小型車三千元、大型車五千元,可連續開罰至六萬。 

機動車輛在公私立停車場、路邊及接駁轉運場所等候逾三分鐘,都應關閉引擎熄火,等候紅綠燈則不在管制範圍。 

怠速熄火方案日前遭到計程車業者抗議,希望能列入放寬或擬定溫度上限。環保署表示,考量計程車業者有等候召客需求,排班等候計程車前三輛已列入不罰,再放寬就不合理,會持續溝通。 

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說,一旦天氣炎熱時,車上如有老人、幼童及行動不便者,稽查人員會以勸導為主,暫不開罰。若有車主拒絕配合、立即開走逃逸,則依車號對汽車所有權人寄告發單。中時電子報2012年6月1日

怠速未熄火今開罰 台中市輔導四十三例未開單

汽機車怠速未熄火超過三分鐘今天正式開罰,駕駛正反意見都有,有計程車司機認為油價高漲,沒事不會啟動引擎,但也有接送孩子的家長希望法規可以寬鬆一點,而台中市今天上午共發現四十三例怠速未熄火個案,在勸導之後均配合法規,未開出罰單。

汽機車怠速熄火新規定今天正式實施,從今天起,汽機車怠速不熄火超過三分鐘就會被處一千五到五千元不等的罰鍰,並且可按次處罰最高到六萬元,而台中市今天 上午高溫來到三十四度,許多等客中的計程車司機為了遵守法規,紛紛躲到騎樓或是樹蔭下乘涼,對於新法規開跑,計程車司機大多表示贊同,有運將說,油價高 漲,他們從很早以前就自動熄火等客,但也有運將說,有時候乘客會要求暫停在路邊讓他們處理事情,因此希望法規可以寬鬆一點,只要計程錶在跳,就可視為行進 中車輛。

至於家長們的態度也很兩極,有家長說,開車到學校接送小孩也像排班計乘車一樣,需要排隊前進,怠速熄火相當不方便,也不舒服,但也有家長願意配合,為環保盡份心力。

台中市環保局空氣品質至噪音管制科科長商文麟說,怠速熄火新規定上路第一天,環保局的稽查大多先以輔導為主,若屢勸不聽才會開單處罰,截至上午十一點為 止,台中共發現四十三例怠速未熄火個案,機車一例、大客車兩例,其他是小客車,經過勸導之後,皆熄火配合,因此尚未開出罰單,他也呼籲駕駛能多加配合法規,節能減碳做環保。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2/06/01/11798-2820057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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