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榮總提供未經許可的「HQ霜」、「HQ凝膠」供患者使用被判刑,醫師指出,由維他命A酸、對苯二酚及類固醇三種成分合成的HQ霜,因連方瑀長期使用,名噪一時,俗稱「連方瑀美白霜」,但合用或分用,其中大有學問。

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王正坤表示,對苯二酚、A酸及類固醇都是美白常用藥物,且都是經過衛生署核准的藥品,但如果三種成分合在一起,就必須另外申請藥物許可,否則就違反藥事法;台中榮總可能就是使用這三種成分合起來的藥,因未申請藥物許可才違法。

成大皮膚科醫師楊朝鈞表示,這三種藥物對美白的效果和副作用全世界都知。醫師透露,「三合一」的美白成分在台已使用多年。

坊間使用相當多,有的醫師比較懂法律,會給患者三罐藥,要患者「自己調在一起用」,就沒法律問題,但也有醫師將三種藥調成一小罐給患者,事實上這種調藥,就違反藥事法。

國外藥商有針對三種成分合在一起另行申請藥物許可,但售價不便宜,一小條就要一千多元;有醫師研判,台中榮總會出事,「可能有藥商出面檢舉,以保障自己的市場利益」,但一般消費者根本搞不清楚。

署南皮膚科主任康錦華認為,三合一的成分刺激性較高,通常只要持之以恆,即使使用單一成分,效果也不錯,同時沒有違法問題。

【2010/11/04 聯合報】http://udn.com/NEWS/HEALTH/HEA1/5952732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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