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毓芬表示從未接受這家雜誌訪問。
圖/翻攝周刊、多利安提供
繼王心凌後,李毓芬也陷入「初夜」風暴。新一期香港新Monday雜誌封面,在李毓芬美照下印了斗大5個字「我不是處女」!李毓芬昨說,她從未接受這家雜誌訪問,也從未公開說過這5個字,她經紀公司多利安已去電雜誌表明將提出告訴,至昨截稿為止,雜誌回應多利安還未正式決定該如何處理。

「初夜」話題對女星殺傷力無庸置疑,王心凌自事發後至今仍未露面,李毓芬則是自上周末起撤掉所有工作,足不出戶。她經紀人表示,雖然這雜誌在台灣並沒有販售,但現在任何新聞很快就會在網路蔓延,李毓芬非常錯愕難受,也還不知道該如何跟爸媽交代。

據了解,該報導源起日前李毓芬與同門吳亞馨、宋紀妍一起出席活動,因為王心凌風波正熱,現場有媒體問起3美「初夜」,當時,吳亞馨掙扎了老半天後吐出一句「總之是在爸媽同意之後」,兩個師妹李毓芬與宋紀妍立刻跟隨,以同樣答案給媒體交差。

沒想到香港雜誌重現當日情景,卻說成「豪放台模講性」,在內頁李毓芬的照片旁還標明真實對白「在爸媽同意下的18歲失去」,並直接寫說她說「我不是處女」。

多利安經紀公司昨說:「這是標準的斷章取義,她們3人只是不想裝清純騙大家,但沒人說過幾歲,也沒說過不是處女。」多利安決定提告,要求1000萬精神賠償,李毓芬則說,她從沒想要跟媒體交惡,如果求償成功,將捐給慈善機構。

 

【2010/05/04 聯合報】

 


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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