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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2/08/91-2568264.htm

過年即將到來,為了應付父母及在親友面前保有面子,大陸許多「超男」、「剩女」們都會租個「合約情人」回家,這些「賈(假)哥哥」、「林(臨)妹妹」一天價格從300元(人民幣,下同)到1萬元不等。

《中新社》報導,2007年,范冰冰和任賢齊主演的《合約情人》中,為應付逼婚的父母,任賢齊帶「租來」的「合約情人」范冰冰回家過年。而現實生 活中,這樣的情形每年春節前都會在大陸上演,但今年特別的是,租方加高了對「賈哥哥」、「林妹妹」的門檻,要求具體而詳盡,目的是避免「穿幫」。

一名在北京工作的洛陽籍網友發帖,「日薪300元徵女友,陪哥哥回家過春節,時間2月11日到15日,年齡25到30歲,親戚給的紅包歸她自己,但必須配合好,不要被看穿…」這一「雷人」帖在論壇裡的人氣火爆。

另外,在鄭州某所大學校園內,也到處貼滿「租友資訊」,漂亮、誠信的女大學生成為炙手可熱的應徵對象。而網路上一名深圳女大學生因為條件好,兩天內就有400多人留言回應。

報導指出,在大陸南方某些城市,「租友」已成為一項盈利業務,一天價格從300元到1萬元不等。東莞市一家網站的「租女朋友過年回家交差」的帖中,明確地標註租金每天最低300元,最高達2000元。

對此,民眾褒貶不一,支持者認為,「合約情人」是鮮花,善意的謊言是中國傳統美德孝道的表現。不過,反對者表示,明碼標價「租友」來敷衍父母不可取,這是對親情的惡搞,是對神聖愛情的褻瀆。也有人說,商業意味太濃,也認為不能輕信「租友」及盲目跟從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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