賈靜雯(左)表示為了爭取梧桐妹會抗告到底
法官 李維心 說「爸也不差 沒理由只判給女方」
「陶子把問題擴大,不該扣我帽子,說我歧視藝人。」審理賈靜雯和孫志浩爭女官司的法官李維心,昨天感嘆說他審理監護權案件,絕大多數判給女方,但這個案子,孫志浩照顧女兒的條件很好,他才裁定共同監護。
李維心的辦案品質與操守,頗獲肯定,他在台北地院民事法庭任職時,民間司改會進行法官評鑑,他是少數獲得優異成績的法官。但審理賈靜雯和孫志浩的案子,雙方隔空叫陣,戰火從法庭延燒到媒體,李維心除了承受壓力,更感到為難。
他指出,法院絕不是如陶子所說的,監護權老是判給男方,「我審理的監護權案件,多數是判給女方,賈靜雯這件案子,實在是男方養育女兒的條件不差,孩子也很喜歡父親,我沒有理由將監護權只判給女方,剝奪任何一方的親權」。
他表示,夫妻不和,不代表丈夫就沒有條件照顧小孩,兩個大人在決鬥,小孩看在眼裡,不願加入戰場表明要跟誰住。在看不出小孩到底想要和誰住的情況下,法院必須回歸看父或母哪一方能給小孩最好的照顧。
從社工和親自訪視發現,梧桐妹和父母雙方的關係都很好,而「孫志浩的支持系統更穩定些」。
對於立法院開公聽會討論這件個案,李維心嘆口氣說,這是要全民討論賈靜雯和孫志浩的相處問題嗎?要全民來評理嗎?雙方既已協議離婚,就不應再攤出個人的恩怨,更不應將小孩監護權的問題混淆其中。
他認為,賈靜雯和孫志浩應該理性共商未來如何照顧好女兒,化解對立,「人情留一些,日後好見面」。他也不能認同陶子將這件監護權案件貼上網路,因為這涉及隱私,即使賈靜雯同意,但孫志浩也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,他同意了嗎?
李維心語重心長地說,就算網路上將梧桐妹的名字遮住,但誰會不知道那案子的主角是梧桐妹?網路無遠弗屆,梧桐妹長大後,網路上可能仍會流傳轉貼這案子,父母相爭的惡相全都錄,孩子受得了嗎?
陶子指美國法院說孫志浩是擄人勒贖,李維心表示,美國法院只是裁定監護權暫時由賈靜雯擔任,讓賈靜雯帶孩子回台打官司,他依據台灣的法律作裁定,台美裁判並沒有衝突:說孫志浩綁票勒贖,已經扭曲事實,小孩明明和父親的關係很好。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4/5849765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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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雯嗆判決偏頗孫志浩 法官指賈要獨霸女兒
【張欽、趙大智╱台北報導】對於賈靜雯質疑法官不聽梧桐妹「我要跟媽媽住」的話,才做出共同監護的裁定,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李維心表示,沒有任何意見,賈的質疑都寫在裁定書中,他是以梧桐妹最大利益著想,認為「共同監護」對梧桐妹最有利,尊重賈要提抗告的決定。
法官:考量最大利益
外傳賈靜雯上周帶梧桐妹赴北京前,在跟孫家交代行程時,曾接到有人輾轉放話「好好珍惜母女這段最後相處機會」,讓賈家親友都懷疑,是否裁定結果提前外洩。賈靜雯和律師黃珊珊都否認有接到這段話,孫志浩律師張廼良也嚴詞否認,還說賈靜雯母女3代同赴北京,孫志浩是在跟梧桐妹通電話時才意外得知,當時他很生氣,要女兒把電話拿給賈靜雯,然後質問:「為什麼沒跟我講?」結果賈靜雯回嗆:「沒必要告訴你!」
張廼良否認早知裁定結果:「我還以為我們會輸呢!」而法官李維心針對孫家早知裁定結果的質疑,回應:「不可能,若如賈所說,裁定就不必記載雙方都有監護條件,一面倒就好,也了解賈花很大心血爭女,才會慎重考量,不會為難任何人。」談到調查過程,李維心感觸良多地說:「社工訪視的報告,梧桐妹答案反覆,無法了解她的真意,他實地訪查,及雙方郵件指『小孩很聰明,不知她在想什麼?』無從判斷梧桐妹內心想法,就以她最大利益做考量。」
李維心並強調,賈靜雯所要的是梧桐妹完全的監護權,只讓孫固定時間探視1、2天,而孫家採開放態度,若繼續調查誰不適任會追究不完,真的很為難,才以小孩最大利益做裁定。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2782340/IssueID/201009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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