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特兒蔡佩筑十年前到減重名醫劉伯恩開設的診所看診,服藥六天後死亡,家屬提告,一審認為蔡女死亡和服毒有關判決無罪;檢方上訴,二審認定蔡女沒有毒品反應,改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劉一年徒刑,減為六個月、得易科罰金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「總算還我們一個公道,」蔡佩筑的家人說,只是等了十年,「太漫長了!」

蔡佩筑十年前正值雙十年華,身高一七二公分、重六十二公斤,雖然不算肥胖,但她想讓自己更苗條。八十九年十月十一日,蔡女專程到台北市劉伯恩經營的長春診所看減肥門診,劉伯恩開給三種藥物,蔡女服用四天後昏迷,送醫急救,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。

家屬質疑劉伯恩開的藥含有引起腦出血的中樞神經興奮成分,指他不該為沒有肥胖症狀的病患開減肥藥,指控劉業務過失致死。

劉伯恩表示,蔡女就診時表示體重增加,他依衛生署編印「控制體重秘訣」記載的標準,認為適合減重,且他開的藥不可能造成死亡,蔡女之死是其他因素造成的,和他的醫療行為無關。

一審法官根據法醫研究所的檢驗報告,指蔡女尿液有安非他命及古柯鹼反應,推斷生前曾服用古柯鹼,而且蔡女心臟肥大;法官認為蔡女應無減重必要,劉伯恩開藥確有可議,但沒有證據證明蔡女的死和劉開的藥有關,判決劉無罪。

檢察官不服上訴,高雄高分院法官請法醫研究所進一步做血液檢驗,卻未驗出蔡女有毒品反應,推翻先前指蔡女有服毒的檢驗。

高雄高分院認為,劉伯恩以減肥聞名,開了交感神經藥品,屬中樞神經興奮劑,一旦合成使用會造成交感神經過度亢奮,有致死的副作用,應負過失致死罪責。

【2010/07/30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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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名模甄選的高雄女模蔡佩筑,在89年10月間,北上找名醫劉伯恩減肥,未料服用減肥藥後兩天就猝死。劉伯恩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,一審時被判無罪,但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大逆轉,法官認為劉伯恩有過失,二審改判1年有期徒刑,減刑為6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


曾參加2000年名模甄選的蔡女,身高172公分、體重62公斤;後來因未進入複賽,認為可能不夠瘦,從高雄北上找劉伯恩醫師看診,才吃了兩天減肥藥就昏 迷,送醫不治。高雄高分院二審判決書中指出,依據衛生署訂定的「國人肥胖治療指引」規定,蔡女沒有肥胖症狀,劉伯恩具有醫師專業,應知蔡女沒減肥必要。此 外,法官依據高醫檢驗尿液結果,認為無法認定有毒品反應,無法認定蔡女有施用毒品,因此改判劉伯恩有罪。

來源:http://tw.nextmedia.com/rnews/article/SecID/102/ArtID/77133/IssueID/201007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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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模減肥暴斃 名醫劉伯恩改判有罪

選美小姐、模特兒蔡佩筑減肥致死疑案,知名台北市「長春診所」負責人劉伯恩醫師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,一審判無罪,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,認為劉有過失,判處徒刑一年,減刑為六月,得易科罰金。

蔡家則表示,已與診所和解,診所也賠償大筆現金,雙方簽署秘密協議,蔡家必須保持緘默,不得對外發表任何意見。

劉伯恩︰將會再上訴 相信司法還清白

劉伯恩昨天喊冤說,判決不合理,會再上訴,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;他也說,不知道法官判有罪的理由,不過,自己用藥絕對沒有問題,用藥是很專業的領域,希望後續審理可以參考更多醫學專業意見。

判 決書指出,八十九年十月十一日,蔡佩筑前往台北市「長春診所」看診減肥,被告劉伯恩依其醫學專業,按衛生署訂定「國人肥胖治療指引」規定,蔡女身高一百七 十二公分、體重為六十二公斤,沒有肥胖症狀,不宜用藥物減肥,卻開立多種藥物,其成分皆為交感神經興奮作用,一旦合成使用,可能造成過度亢奮,產生致人於 死的副作用。

強調所開的藥 不可能造成死亡

同月十四日上午,蔡女按時服用劉所開中樞神經興奮劑藥物兩天後,被其胞姊發現在床上呈現昏迷,緊急送往高醫急救時,已無心跳血壓等生命跡象,並延至十六日因器官衰竭死亡,因而認被告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。

劉伯恩出庭應訊時指出,蔡女就診時身高一百七十公分、體重為六十五公斤,主訴最近體重增加,依衛生署編印「控制體重秘訣」所載標準,蔡女適合減重,他所開的藥,不可能造成死亡。

合議庭法官調查認為蔡女不須減肥

劉伯恩並說,蔡女尿液有施用安非他命及古柯鹼反應,證明蔡女多重器官衰竭,是長期的病變所致,與他的醫療行為沒有相干。

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後指出,認為蔡女體重沒有減肥必要,尿液無安毒反應,心臟也無肥大,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、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主任鄧昭芳雖指蔡女施用安毒,但其尿液反應有所謂偽陽性問題,除初步檢驗外,尚須進行確認,二人對此自無不知之理,改判劉有罪,但尚未定讞。

比較模特兒BMI值來看 蔡女略微超標

根據模特兒經紀公司私下表示,目前國內活躍於舞台上的名模,其身高體重的BMI值大多介於十六和十七之間。以判決書上蔡佩筑的身高體重來計算,蔡的BMI值約為二十一,對一般民眾來說是標準體重,但以有志從事模特兒這個行業的人來說,二十一的BMI值,的確稍微超出標準。

來源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0/new/jul/30/today-life1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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