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多年前在新北市連續犯下8件國小女童性侵案的「問路之狼」張宗華,被關了11年多,今年7月1日剛出獄,一出監尚未滿月竟又性侵一名國小女童,板橋地院認為他有再犯之虞,已裁定收押。
張嫌於90年7月13日犯案被捕後,法院將他送往亞東醫院鑑定,發現他是「戀童症」個案,除判他11年4個月徒刑,另命他需在執行前接受治療。
警方依監視器畫面發現張涉重嫌將他逮捕,上週六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訊。檢方調閱張宗華的前科,發現他竟是惡名昭彰的「問路之狼」,立即向法院聲押獲准。
87至90年間,在新北市板橋、土城地區,連續犯下8件性侵、猥褻女童案件。
手法幾乎如出一轍,包括以「問路、需要人幫忙」為由,騙取女童信任後,再帶往附近的大樓樓梯間強行猥褻或性侵。
直到90年7月13日才被警方逮捕。經法院審判,判他11年4個月徒刑,直到今年7月1日刑滿出獄。
87/6/19 張宗華在板橋區仁化街騙一名女童「幫我拿東西」,帶到附近大樓樓梯間猥褻。
88/4/25 張在土城區廣明街佯裝要人幫忙,將國小女童帶到附近大樓樓梯間性侵。
90/1/14 張在土城區延平街拐女童到附近大樓,恐嚇「把褲子脫掉,不然殺死妳」,性侵得逞。
90/7/10 張在土城區延吉街拐騙一名女童到附近大樓猥褻。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jul/31/today-so1-2.htm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