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綜合報導】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2514050/IssueID/20100515
台北市議員昨公布上周側錄自購物頻道內容, 指多位藝人包括薇薇安代言「船井生醫—Burner」輕纖燃料錠、陳凱倫代言「統一葉黃素」、寇乃馨推薦的「液態葉黃素」等產品,標示均為食品,代言人卻 以旁白介紹誇大療效;衛生單位表示,此廣告方式確實違法,依法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,若藝人參與企劃廣告內容,也將一併開罰。
北市議員汪志冰昨表 示,她連續側錄富邦momo、東森購物等頻道12小時發現多件商品誇大療效,包括星座專家、藝人薇薇安代言的「船井生醫—Burner」,打著「史上最大 抗肥救星」等字眼,造成熱銷。藝人陳凱倫手拿「統一葉黃素」聲稱「吃了以後視力越來越好」;寇乃馨推薦的「液態葉黃素」則標榜對患者眼睛有益,可改善飛蚊 症等。
「政府不應放任」
汪表示,這些產品實體標示為食品,卻找名人代言宣稱具療效,明顯違法。民
眾蔡佳燁則說:「政府不能放任廠商亂賣,應把關。」
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技正沈美俐說,「船井生醫—Burner」提及「燃燒脂肪」、「統一
葉黃素」和「液態葉黃素」宣稱可改善飛蚊症等,已涉誇大不實,可依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對業者處4萬至20萬元罰款,「船井生醫—Burner」、「統一葉
黃素」的相關業者分別在北縣、南縣,將移交當地衛生局調查。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消費者保護中心主任劉淑芬表示,去年全國查緝違規食品廣告為4228件,開罰金
額約1億1000萬元。
參與企劃一併罰
沈美俐指去年「船井生醫—Burner」遭罰8次、共處131萬元罰鍰。她說,代言人和業者若共同企劃廣告
內容,會一併開罰;若該廣告遭罰後,頻道業者持續播出,依法可處頻道業者12萬至60萬元罰款。
寇乃馨昨說:「我不是代言,而是受邀去證明葉黃素
真的對眼睛有幫助,且我使用很多年了,美國方面也都證實這種效果。」陳凱倫說:「我都是跟有口碑的大廠合作,在節目中跟觀眾分享經驗,相關單位若約談我,
我願解釋。」薇薇安昨關機,無法取得回應。
北縣衛生局副局長黃文魁表示,將要求廠商說明,必要時也會請薇薇安來了解。台南縣衛生處食品衛生科長林
美良表示,若廣告商在腳本上寫有療效,陳凱倫知情且照本介紹,也將要求他到場說明。東森購物表示,須了解詳情後才能回應,momo購物台則說,尚未接獲通
知,一切會依法處理。
涉誇張療效的食品廣告
◎產品:薇薇安代言的「船井生醫-Burner」、陳凱倫代言的「統一葉黃素」、寇乃馨推薦「液態葉黃素」
等
◎罰則:
˙確定誇張療效,廣告宣播廠商或代言人可依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處4萬至20萬元罰鍰
˙持續播出因誇張療效遭開罰的廣
告,可依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處罰頻道業者12萬至60萬元罰鍰
◎檢舉:0800-233-789
※資料來源:衛生署、北市衛生局、北市議
員汪志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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