熱!熱!熱!這是最近大家共同的困擾!皮膚科醫師在電視上示範防曬,要拿紅傘、戴面罩、戴袖套、戴手套,一副準備搶銀行的裝備,很多人穿著清涼,認為比較通風。當氣溫高過體溫(36.5℃)時,裸露的部位將熱能吸入體內,皮膚水份蒸發速度變快,容易中暑!

我在民國69年參加中沙醫療團派駐沙烏地,當地沙漠氣候夏季炎熱乾燥,最高氣溫可達50℃以上。回教法律規定,女人必須全身包裹,只能露出眼睛!外國女人免包頭巾,但也必須長袖、長裙,下水游泳更要穿長袖、長褲,當地民情讓夏天穿慣無袖的女團員,極端不適應,發出許多怨言,現在回想起來,沙漠地帶的穿著其實是他們祖先遺留的智慧!哪是住慣亞熱帶的我們能輕易了解呢?

學校說,100℃水才煮沸,一般人就以為100℃才會灼傷,其實60℃蛋白會受破壞,體內器官就受傷;皮膚在44℃就會灼傷;45℃,皮膚的血流會停止;47℃時,皮膚會整層燙傷!皮膚的灼傷與溫度有關;與接觸時間也有關,接觸愈久,灼傷愈深;此外,年齡或部位也有差,小孩及老人的皮膚較薄,容易受傷;同一個人的皮膚腳底及手掌較厚,媽媽們可以手端熱鍋,廟會有踏火表演就是這個道理。

香港最近有一篇報導指出,幼兒及老人摔倒在柏油路或水溝蓋,只要幾秒鐘的時間,就發生皮膚灼傷。他們的研究,氣溫 30℃左右的路面水溝蓋、黑色柏油路、黑色車頂整天曝曬,在下午2點的時候,溫度分別是53.8℃、55.6℃、72.8℃,其它鐵欄干、遊樂場設施、纜車等,夏天都可能變成「鐵板燒」,大家要小心!

文/林靜芸  (作者為台北聯合整形外科診所醫師)   自由電子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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