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歲男子徐紹斌在南亞科技擔任工程師,今年1月間在家猝死,家屬認為死因是工作加班超時導致過勞死。勞保局官員表示,本案醫師見解不同,將送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。

徐紹斌的爸爸、媽媽今天在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陪同下,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。

徐爸爸說,徐紹斌民國95年進入南亞科技擔任工程師,期間每個月的加班時數都在95小時以上,最高曾經1個月加班139小時,過世前6個月平均每月加班80小時。今年1月11日凌晨,發現徐紹斌趴在家中電腦桌前,沒有呼吸心跳,送醫仍不治。

徐爸爸表示,台北地檢署相驗屍體證明書指出,徐紹斌直接死因是心因性休克,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認定時,勞保局以「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加班時數無關」,不願意認定徐紹斌是職災死亡。

黃淑英指出,徐紹斌原本月薪新台幣4.4萬元,加上加班費可領7至9萬元,但是公司將他升為資深工程師後,片面更改工作為「責任制」,薪水只剩下4.8萬元,加再多班也沒有加班費。

徐媽媽說,公司還要求徐紹斌要寫論文,徐紹斌進公司3年每年都得獎,過世前論文還得到全廠第1名,可是過世後公司卻不認定他的死因與工作有關。

勞保局給付處副理蔡素櫻表示,本案不同醫師有不同的醫理見解,部分醫師認為超時加班並不會影響徐紹斌的病情,因此本案9月已經送交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儘速辦理。

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說,勞委會從來沒有核定過製造業是責任制,且核定勞工工作為責任制,不是業者片面來認定,應該經過勞委會認定,並經過勞資雙方協議認定工時,且須向勞委會報備。

對於有業者誤用「責任制」的定義,王素琴說,這已經涉及違法,依法可處業者6000元至6萬元罰金。

【2010/09/26 中央社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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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師加班猝死 勞保局未核職災

年僅廿九歲的南亞科技公司工 程師徐紹斌,一月間被父親發現在家中堆滿公司文件的電腦桌前昏迷不醒,送醫急救後不治,死因為心因性休克。家屬認為,徐紹斌進入南亞後即不斷超時加班,生 前最後六個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八十小時,意外猝死顯然是因過勞所致。但南亞方面不願認定其為職災過勞死,勞保局也以「心因性休克猝死與加班時數無關」等理 由,未予核准職業災害死亡。

     徐紹斌父母泣訴,兒子倒下後,南亞不僅不願負責,甚至說出「別人家兒子為什麼就不會死」這種傷口灑鹽的話;勞保局則無視勞委會職業傷病管 理服務中心醫生開立的「本案為工作過勞相關之猝死」診斷證明,也沒有訪視家屬,甚至將對家屬有利的資料抽走,換上南亞提供的不實資料,「根本是資方的勞保 局」。

     勞保局給付處副理蔡素櫻回應,勞保局未確定本案為職災死亡是因也有醫生認為,超時加班並不會觸發心因性休克病症,雙方醫理見解不同,勞保局已將本案送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,最遲十二月完成鑑定手續

     受理陳情的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指出,徐紹斌九十五年進入南亞,九十七年廠方以「工作績效優異為由」,拔擢他為資深工程師,並小幅加薪。但工作變成「責任制」,意即一塊錢加班費都領不到。她要求,勞委會必須積極改善企業不法濫用「責任制」的問題。

     「不只是責任制,根本就是廿四小時待命!」徐父出示通聯紀錄,兒子幾乎每天深夜都接到廠方電話,還曾無奈地說,沒接電話就影響考績,甚至被開除。「這樣子,晚上怎麼休息?」南亞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直接造成愛子猝死的慘劇。

    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王素琴表示,勞委會從未將製造業納入責任制範圍內,南亞科技「當然違法」,最高可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金。

http://life.chinatimes.com/2009Cti/Channel/Life/life-article/0,5047,11051801+112010092700062,00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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