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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姓女子在台北市臨江夜市吃羊肉串,上網毒舌肉串像發泡過的羊肉,「北京羊肉串」店王姓負責人認為被指射 後業績下滑,告楊女妨害名譽。台北地檢署認為,楊女在網站上分享消費心得,就算「尖酸刻薄」,也應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,處分不起訴。 檢方強調,縱使楊女的批評內容用詞遣字尖酸刻薄,讓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,由於維護言論自由與業者個人名譽受損兩相權衡,言論自由可促進民主社會 的健全發展,比起業者個人的感受而言,顯然有更高的價值存在。 楊女去年7月24日下午在部落格描述她吃羊肉串的經驗,指「臨江夜市羊肉串,吃不出是不是羊肉串的口感,完全被一種用來軟化肉塊的添加物給蓋過所有味道, 極像發泡過的肉」;她還說「那些批發來的肉串,或者加盟商提供的肉串,是什麼肉質?是如何醃製?烤的人、賣的人自己是否清楚、自己敢吃?」等。 王姓業者認為,楊女連續PO文上網,影響他的商譽,觸犯加重誹謗罪,一狀告進台北地檢署要求平反。 檢方調查時,楊女聲稱是在網路上針對她實際吃過的羊肉串,與網友們分享消費心得,否認對王姓業者有惡意誹謗。 檢方指出,楊女在網路上分就「疆子」、「新疆野宴」、「鴻疆石」等多家羊肉串店以價位、肉質、孜然香、烤法等標準,逐一提出分享她個人的消費心得,是她主 觀的意見表達,屬於合理評論的範圍,也就是說,楊女當然可對她吃過的羊肉串優不優公開表態。 【2010/06/10 聯合晚報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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