捷運站充電 

立院初審通過捷運站內充電免罰 

捷運法修正 捷運站充電免被告

 

有民眾在台北捷運淡水站因手機沒電,使用車站牆上插座充電,遭檢方以「竊取電能罪」起訴。此一案例經聯合報深入報導,台北捷運去年八月全線捷運站增設充電專區。昨天立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「大眾捷運法」修正草案,將提供免費充電設備入法,在捷運站充電被起訴將成歷史。

交委會昨天審議立委李昆澤等人提案,增訂大眾捷運法第卅二條之二,「大眾捷運系統經營機構,得於站區內提供免費充電設施服務,以供旅客緊急需要使用」。

李昆澤表示,提案增訂此條文,是希望避免捷運旅客陷入觸法危機。現在社會進入數位電子時代,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以及其他電子裝置,如果在旅途中裝置沒電,又找不到地方充電,有緊急公務要處理,會相當不便。

此外,老年人或身障人士的電動輪椅或抽痰機等維生設備如果臨時需要電,捷運應有及時供應這群旅客電力的義務。

國內所有航空站都已有供民眾免費充電的地方,桃園機場在各候機室和入境大廳,還提供萬國插座和USB接頭。民眾在高鐵各站充電也免費,台鐵大站也提供充電服務。

唯獨在捷運站,去年二月間,旅客因使用車站插座充電被當偷電的「小偷」起訴。聯合報當時大篇幅報導,質疑政府拚觀光「做半套」;當時北捷解釋,因為捷運系 統都是「吃電的」,擔心民眾充電造成跳電,讓車站無法正常運作。這樣的說法無法讓外界信服,北捷後來從善如流,半年內完成各車站充電專區服務。

立院並初審通過,未來如果民眾在捷運月台上嬉戲、跨越黃色警戒線,或在電扶梯上不遵行方向,不聽勸阻,可處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,若是未滿十四歲的兒童違反,將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。 聯合新聞網 


捷運法修正 捷運站充電免被告

去年有人擅自使用台北捷運內的插座,遭到起訴,引發社會討論,22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決議通過,大眾捷運法修正草案,明定未來所有大眾運輸系統,都必須提供免費充電服務,供大眾在緊急時使用。

打開包包,拿出手機電源線,接上台北捷運的免費充電區充電,這個貼心服務,讓這群留學澳洲的中國學生,非常窩心,不過,在去年2月以前,北捷可是全面禁止民眾,使用電源,更曾經有人因為誤用插座,幫手機充電,遭移送法辦,當時被外界抨擊,做法超過,北捷這才從去年8月開始,在捷運車站、貓纜、地下街、小巨蛋,設置了111處,免費充電區。

而根據北捷統計,免費充電插座的使用率,每天約200多人次,並沒有發現有民眾,長時間佔用情況,有了北捷例子,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初審通過,大眾捷運法修正草案,除了北捷,包括台鐵、高鐵、機場,目前在服務台都有免費緊急充電服務,至於客運部分,統聯客運表示,旅客可向服務人員詢問,國光客運未來也會添購能夠提供電源插座的新車。民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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