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..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  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4/26/91-2596207.htm

前清大副教授牛惠之在民國96年和一名已婚洪姓女研究生發生婚外情,洪女更懷孕生下一女,洪女事後向先生悔過,洪的先生向牛惠之提出民事賠償,新 竹地方法院於今年1月29日判牛須賠償120萬元;而此事又生曲折,因牛惠之發現網路上有指他「獸慾薰心」及「恨不得閹了此畜牲」等謾罵文字,牛惠之與牛 妻認為有損名譽,一起控訴PO文者妨害名譽。

PTT有人PO文,針對牛惠之指出「男教授在獸慾薰心時,力量又大」、「該教授非常畜牲」、「教授和他妻子又想聯合將此事……,而不是他自己犯下 的獸行事件……」、「恨不得閹了此畜牲」,牛妻認為也被指「犯獸行」,因此夫妻兩人一起控訴,他們懷疑作者是特定人士,為了詆毀他們而PO出與事實偏離的 文字。目前檢警調查PO文的IP,待查出後通知PO文者到案說明。

轟動一時的牛惠之與女研究生不倫生女案,據洪女丈夫指控,洪女在民國93年間在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就讀,論文指導老師牛惠之明知洪女已婚,卻 常暗示「我女朋友遠在天邊,近在眼前」,洪女當時明確回應「我們沒有空間。」

但洪女95年到英國修博士學位,牛惠之在兩個月內狂發70封電子郵件,洪女動心接受。到了96年7月,牛惠之利用國科會ELSI計畫前往德國參加 研討會的機會,邀洪女同赴研討會,會議結束後,兩人在倫敦的過境旅館發生一夜情,洪女因宗教信仰而不願墮胎,因此懷孕後即生下一女。

洪女丈夫指出,洪女向他坦承出軌後,兩人哭成一團,他不滿牛惠之為人師表竟與女學生發生婚外情,事後又不認帳,因此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, 新竹地方法院於今年1月29日考量牛惠之97年度總收入破百萬,判決賠償120萬元,全案仍在上訴中。

而另一方面,牛妻認為洪女的其丈夫感情不佳,洪的丈夫縱容妻子出軌,去年也提出民事訴訟,要求洪女和其丈夫賠償牛妻精神損失600萬元,板橋地方 法院法官認為洪女丈夫沒有過失,且事先不知情,早在去年10月判決洪女賠償牛妻50萬元,洪女不服上訴,二審被高等法院駁回。

45歲的牛惠之是知名學者,英國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法學研究所碩士,曾任實踐大學國際貿易系助理教授、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、副教授、英 國倫敦大學高等法律學院訪問學者,專長在生物科技與法律、國際經濟法、國際環境法等,曾獲選清大的優良教師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2010/01/30  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 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1/30/350-2564885.htm

前清大牛姓副教授,96年間和一名已婚洪姓女研究生發生婚外情,導致洪女懷孕產下一女,洪女事後向先生悔過,先生憤而向牛姓副教授提出民事賠償, 新竹地方法院29日判副教授須賠償120萬元。

根據洪女丈夫指控,妻子93年間到清大科法所就讀,論文指導老師牛惠之明知妻子已婚,卻常暗示「我女朋友遠在天邊,近在眼前」,妻子明確回應「我 們沒有空間。」

洪女95到英國修博士,牛惠之兩個月內狂發70封電子郵件,妻子動搖接受。96年7月,牛某利用國科會ELSI計畫前往德國參加研討會之機會,邀 女學生共赴研討會,會議結束後兩人即在英國倫敦的過境旅館發生一夜情,導致洪女懷孕產女。

洪女丈夫表示,妻子坦承出軌後,兩人哭成一團,他不滿副教授為人師表竟與女學生亂搞,事後又不認帳,氣得提出民事賠償。法官認為女學生婚姻雖有問 題,不影響牛惠之對兩人婚姻關係的侵害事實,通姦產子也是事實;考量牛惠之97年度總收入破百萬,判決賠償120萬元。

另外,牛妻認為女學生夫妻感情不佳,丈夫縱容妻子出軌,去年也提出民事訴訟,要求女學生及其丈夫賠償她的精神損失;板橋地方法院法官認為,女學生 丈夫並無過失,去年10月判決女學生須賠償50萬元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轟動一時的前清大副教授牛惠之與女研究生不倫戀外遇生女案,又傳出了最新發展;由於牛惠之近日發現網路上有人痛斥「獸慾薰心」、「獸行」,還激憤 到揚言「恨不得閹了此畜牲」,牛惠之與其妻認為名譽受損,遂向檢警控訴妨害名譽,要求追查出PO文的網友真實身份。

    2008年爆發的牛惠之與女研究生不倫戀,牛惠之為已婚的清大副教授,藉公務之便主動向擔任自己助教的已婚女研究生瘋狂求愛,並於兩人同赴 德國參加研討會時發生性關係,女研究生後來生下一女,從而引起社會矚目。

    事發後,女研究生丈夫控告牛惠之妨害家庭,民事求償500萬元,一審判決牛惠之應給付120萬元,但牛不服仍在上訴中。另一方面,牛妻也控 告女研究生和女研究生的先生破壞她的婚姻,一審判定女學生要賠50萬元,不服上訴於二審被駁回。

    原本此案應該就此沈寂,但近日又有不明人士在PTT網站上發文,內容為「據女友聞,強X大姐時,大姐柔弱,男教授在獸慾薰心時,力量又 大…」以及「該教授非常畜牲…」、「教授和他妻子又想聯合將此事…」甚至「看被害人淚流滿面,我心猶憐,恨不得閹了此畜牲」等文字。

    牛惠之夫妻認為,文章嚴重詆毀他們的名譽,並且懷疑作者是某特定人士,故意為了詆毀他們的名譽而寫。檢警受理後表示,將會調查該網路文章的 IP位置,查出發表文字的對象後,再通知到案說明。

  • 2010-04-26   【中時電子報/綜合報導】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pu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