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外籍看護工標準 - 103歲請看護遭駁回

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訊

標準何在 103歲請看護遭駁回

 

曾馨瑩疑似違法濫用外籍看護工,廣大民眾想申請卻難如登天,台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黃杲傑說,能不能申請外籍看護工,須由醫師評估後開診斷證明書,證明被看護者確實需24小時照顧,才能向職訓局申請外勞,甚至有103歲老人家也無法申請的案例。

仲介業者莊育程說,外籍看護工難申請的關鍵是巴氏量表,「衛生署日前發文給各大醫院,建議醫師最好要持續看診半年再開巴氏量表,醫師為免紛爭,大多照辦!」許多民眾因須上班,連一個月都不能等,又不忍心把長輩送到養護中心,最後只好透過不肖仲介找非法外籍看護工。


借人頭鑽漏洞

莊育程透露,非法外籍看護工都是逃逸外勞,台灣目前有3萬人,「他們多被不肖集團操控,平常安置在祕密宿舍,集團再派業務到醫院招攬生意,僱主因拿不到巴氏量表,只好花更多錢找非法外籍看護工。」黃杲傑則說,另常看到「借人頭」方式,用親戚名義申請外籍看護工,實際工作內容都是幫傭。

高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科長蔡昭民坦承,民眾常抱怨申請條件嚴苛,社會局只能以「居家照顧服務」彌補。社會局長青中心主任姚昱伶表示,長輩提出居家服務申請,中心會派員評估長輩身體機能、智能、生活能否自理等,核發照顧時間,居服1小時200元,社會局補助140元,家屬自費60元。綜合報導

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資訊

◎申請資格:
.經指定醫療機構2位以上醫師綜合評估,認定需24小時照顧者
.特定項目重度身心障礙者(如智能障礙、植物人、失智症等)
◎工作內容:
.僅能從事照顧受看護者的相關工作,如為病患煮飯、餵食、洗衣、清潔環境等
◎違規罰款:
.以不實文件申請看護工者,罰30萬~150萬元
.要求做看護以外工作,罰3萬~15萬元,並限期改善
◎諮詢管道:
.0800-085151
.http://labsop.evta.gov.tw:8080/ffnw
資料來源:勞委會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
藝人季芹被拍到帶兒女到台北101慶生,外籍看護幫忙打雜、提蛋糕,還兼顧小孩


名人遭爆外籍看護案例

◎2010/05/17:補教名師徐薇上節目自爆平時沒做家事,由外籍看護煮飯、端茶、拖地、清浴缸、掃狗毛。徐薇被罰3萬元,成為首例因公然宣稱違規使用外勞遭罰案件。


◎2010/07/28:藝人季芹被拍到帶兒女到台北101慶生,外籍看護幫忙打雜、提蛋糕,還兼顧小孩。


◎2011/10/27:藝人李李仁9月因偽造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,在家協助做家事、帶小孩等違法用途,士林地檢署要求他公益捐款5萬元後緩起訴,後遭高檢署撤銷,案子繼續偵辦。
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828722/IssueID/201111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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